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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详细步骤(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步骤)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09:32:37

导读:操作步骤: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详细步骤(时间+流程)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将看到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如下图。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后续操作。

  2、注册、登录

  注:首次登录须完善个人信息

  建议您通过微信扫码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服务号,并与本系统账号绑定,以便于忘记密码时进行密码重置。

  3、实名核验

  首次登陆之后,需先通过实名核验,才可办理后续业务(此项业务自2020年4月开始)。

  如需进行实名核验,系统会自动跳转到该页面,请先阅读页面右侧说明。

  申请人每日最多可进行三次实名核验,请勿随意重复点击。

  4、如实名核验通过,则可继续办理业务。

  5、点击“个人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界面中包含六个模块: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此模块可以修改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核验、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号码等。

  如因证书已在报名业务中使用、报名信息已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无法修改,请联系您的认定机构,或发邮件至jszgwb@163.com联系官方。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如果您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申请人,此处将呈现您的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同步,此处无需用户自己维护和填写)。

  注意:如果您的考试合格证信息未能成功关联,请确认您本次注册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个人信息是否与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个人信息一致。或参考网站“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处理。

  (3)普通话证书信息

  在此模块下点击【新增】按钮,出现证书新增对话框,请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a.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对应普通话证书的相关信息。

  b.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c.本系统数据来源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提供的2007年之后普通话数据。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普通话信息分数栏必须填写数字)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普通话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待核验”状态在认定中不会改变。

  e.此处的“免测”仅针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校申请人,省级文件所允许的免测不在此列。除高校申请人外的普通话免测,请选择“录入证书”并根据认定机构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4)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信息:在此模块下点击【新增】按钮,按照操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对应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

  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

  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类型进行操作,补充完善学历证书信息,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以备认定机构人工核验。

  添加学历证书时,如您所毕业的学校不在可选范围之内(查询不到),您可点击“新增学校”按钮,填写相关信息,而后点击“新增确认”即可。

  注意:填写认证书编号时,如遇到使用方括号的情况,请使用【】而非[ ]。

  核验完成和添加完成在学历证书信息目录下都会添加一条记录。

  应届毕业生(在校最后一学期,且未取得毕业证书)不需要录入学历信息。

  学籍信息: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报名过程中“同步学籍”。学籍信息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显示,但不能个人信息中心录入。

  (5)学位证书信息

  根据您学位证书上的真实信息,补齐本页面上所空缺的信息。系统不核验学位信息,所有录入的学位信息核验状态均为“待核验”。需现场确认环节人工核验。

  注意:如果您没有获得学位证书,请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会自动对应为“无”。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应届毕业生(在校最后一学期,且未取得毕业证书)无需录入学位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如果您是在2008年及以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是2012年及以后)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下将列出该证书的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

  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顶部导航栏中【业务平台】按钮,可看到页面中“业务平台”界面,如下:

  在业务平台页面中,您可以看到导航栏、业务办理记录及业务模块(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在职教师定期注册)。

  注意: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不可以办理定期注册业务,反之亦然。

  6、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办理

  在业务平台页面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首先点击【须知】按钮,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

  注意: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待报名时使用。

  点击【报名】按钮,开始报名!请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1)“请选择考试形式”:

  ①以“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参加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在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方能选择使用);

  ②以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参与认定(含高校及省考申请人),则点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③如您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报名时该证书处于有效期之内,则可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进行相应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认定。该项仅限2021年及以后纳入免试认定改革且取得上述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2)选择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参与本次认定的本人名下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如您没有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信息,请点击“添加普通话证书”按钮进行添加。

  此处的“免测”仅针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校申请人,省级文件所允许的免测不在此列。除高校申请人外的普通话免测,请选择“录入证书”并根据认定机构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3)选择是否在校生。如果您为非在校生,或已经取得了毕业证书,请在“是否在校生”处,选择“否”,并选择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如果您没有获得学位证书,请点击【添加学位证书】按钮,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自动对应为“无”。)如您没有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信息,请点击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果您是大专及以上在校生(仅限全日制最后一学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请在“是否应届毕业生”处,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并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在校学籍信息。

  注意:请先查询您在学信网的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如转专业后学信网信息是否已更新、有无已退学的非全日制学籍等。如存在以上情况,请务必通过学校先变更学信网学籍信息,完成变更后再于此处进行学籍同步。此处学籍同步后,您的学籍信息将无法再次同步。

  如您的学籍不可同步,或同步到的学籍与您期望的不符,请点击【补充数据】按钮补充学籍信息。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只有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申请人才符合认定要求),点击【保存】按钮,上传信息。如果添加信息有误,请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4)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选择认定机构界面。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认定所在地详细地址,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认定机构信息及确认点信息。

  注意:在选择认定机构的时:

  如果教育局设置了网报计划但没有安排确认点,则显示“该机构未设置确认点,请联系所选的教育局。”

  以上情况请联系和咨询相关认定教育局,进一步了解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如果您当前报名的时间不在教育局设置的网报时间段内,则显示“当前时间不在该机构的网报时间段内”。请按系统提示时间进行网报。

  (5)在填写认定信息页面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不要求与考试报名时为同一底板),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6)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后,(如果已经提前下载,则直接点击上传)“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190K,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包含文字部分及签名和日期),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注意: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上传后,请务必检查是否清晰完整,如不清晰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否则会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生成与打印,影响后续认定审核工作。

  (7)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如果教育局支持邮寄,您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并详细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8)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简历信息。

  (9)全部填写后,点击【提交】!

  注:

  在系统“业务平台”页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下,点击【查询报名信息】,点击【注意事项】按钮,查看相关内容,在认定状态处查看认定进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请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下,点击右侧操作栏内的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后提交。

  如您需要更换所选择的考试合格证明或改为以非国考身份报名,需要先修改考试合格证明,提交一次,而后再修改其余信息。

  注意:请先查看认定状态是不是“网报待确认”。如果不是,需要联系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至该状态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学籍、普通话、学历、学位证书信息需在个人信息中心中修改,并在修改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此前已用于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书信息不可修改,如确有必要,请通过网站首页“咨询服务”栏目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注意:如果您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如果仍有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按网站首页下面“咨询服务”提供的方式发邮件或打电话定位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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