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我国尚未与朝鲜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

来源: 最后更新:22-06-01 03:38:46

导读:养猪行情: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00号(关于防止朝鲜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100号(关于防止朝鲜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9年5月30日,朝鲜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朝鲜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朝鲜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朝鲜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明,一律作退归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卵岬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明有来自朝鲜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允许,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朝鲜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抗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防止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签: 朝鲜  野猪  生猪  猪肉产品  养猪行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zonghe/263518.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