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5-27 04:00:15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标签: 交通法
莲子可以怎么吃?吃货达人分享了莲子最美味的做法吃,是很有学问的事情,吃,也是非常有讲究的一件事情。同一种食材不同
2024江西赣州义务教育学生补助标准(赣州 学生) 珠海朝阳市场海鲜街附近的有停车场有哪些? 两不愁三保障指的是(两不愁三保障指的是什么) 中国最强台风排名 中国最强台风排名山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