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聊城供暖时间调整通知 聊城停暖日期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06:24:30

导读:为提高聊城市城区居民生活质量,增加采暖舒适度,降低工业用热成本,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供热具体情况,市政府做出有关事项的明确,详见正文。

  聊城关于明确市城区集中供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昌府区及市属开发区各供热企业、各转供热单位:

  为提高市城区居民生活质量,增加采暖舒适度,降低工业用热成本,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市城区集中供热具体情况,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居民及非居民采暖供热问题

  (一)增加采暖供热天数。为提高市城区采暖用热户舒适度,将市城区采暖供热(含居民、非居民)时间调整为每年11月8日至次年3月23日,并可根据每年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供热时间。

  (二)明确居民、非居民采暖供热各环节价格。供居民取暖用热出厂价格为每吉焦37.6元(112.3元/吨),转供热单位结算价格为每吉焦48.1元(143.7元/吨);供非居民取暖用热出厂价格为每吉焦42.2元(126.1元/吨),转供热单位结算价格为每吉焦54元(161.4元/吨)。居民、非居民终端用户按面积计费价格政策仍按聊价工字〔2011)88号文件执行,两部制供热价格政策仍按聊价工字(2014)114号文件执行。

  (三)增加采暖供热天数期间,供热各环节不得另行收费,即各供热企业、转供热单位之间热量结算周期为每年11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5日24时。

  二、关于工业用热价格问题

  调整工业用热价格,调整后的工业用热出厂价格为126.1元/吨;工业用热终端销售基准价格为161.4元/吨,可上下浮动10%。

  本通知适用于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自2020年1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9日。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聊城市发改委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8日


标签: 采暖  居民  价格  聊城市  城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87350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