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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大病救助政策 邹城大病救助二次报销咋报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1 06:26:51

导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最低保障对象、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可以办理大病救助。

  邹城市大病救助政策解读

  1、问:什么条件的人可以办理医疗救助?

  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最低保障对象、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2、问:如果办理医疗救助应该从哪里?程序怎么走?

  答:办理医疗救助首先从户籍所在地的村或居申请。身份审核、出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本人提出申请、村(居)调查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

  3、问:办理医疗救助需要那些材料?

  ①个人申请(详细说明情况)

  ②家庭困难证明(单位或村居,镇街盖章),属于低保、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需提供证明

  ③医院病员检查证明

  ④医院住院病案首页

  ⑤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单(属于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必须提供保险报销证明)

  ⑦户主、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索引表的复印件

  ⑧民主评议记录(复印件需盖章)

  ⑨张榜公示证明(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

  ⑩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问:办理医疗救助收费吗?

  答:不收费

  5、问:如果还有别的问题我咨询哪里?

  答:各镇街民政办或邹城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电话咨询:0537-5258386

标签: 邹城市  医疗  复印件  对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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