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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育儿假有多少天?(江苏晚育产假多少天)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7 08:23:24

导读:江苏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详见正文。

  根据2022年2月10日印发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拓展阅读:无锡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缴费时间要求

  (1)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参保缴费当月享受待遇。

  (2)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3)一次性营养费: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4)产前检查医疗费:参保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二)女职工享受待遇标准

  女职工凭生育服务证在医院登记开通生育划卡,产前检查享受1100元额度,生育医疗费划卡自动报销。

  女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三)男职工待遇标准

  在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单位参保且正常缴费并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待遇。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参保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江阴、宜兴医疗保障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

标签: 产假  待遇  津贴  职工  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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