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苏州租房居住信息登记方法 苏州租房办居住证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7 12:52:42

导读:苏州本地宝为你带来苏州租房居住信息登记的具体方法。

  一、登记时间

  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

  根据《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出租人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管理租赁住房的,还应当申报登记受委托人基本信息和委托内容。

  二、登记地点

  (一)通过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报;

  (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

  (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出租住房的,可以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

  (四)通过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转报;

  (五)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转报。

  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登记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信息。收到登记信息的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信息之日起7日内转报公安机关。

  已经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出租人不再申报登记信息。

  三、办理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1)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

  (3)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4)委托、代办申报居住登记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四、登记流程

  1.线下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至所辖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机构办理时,根据公安机关所提供的填写样本,填写登记表。即办即走,无需缴费。

  2.线上办理:以小程序线上登记为例

第一步:进入线上登记平台,选择承租人申报后,可以进行本人申报也可以进行代办人申报

  

  第二步:承租人申报时,房屋须已登记为出租房,若未登记,请提醒房主进行申报。

  

标签: 公安机关  互联网  住房  信息  出租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64675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