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江门生育保险职工未就业配偶怎么报销?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04:54:05

导读:江门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其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和待遇支付管理办法,符合相应条件的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选择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者选择先行垫付后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其未就业配偶可以携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上月或当月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申请资料完备且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即时予以办理确认手续,并在《江门市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和盖章确认。职工未就业配偶应当在入院后48小时内向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出示有效的身份凭证,办理生育保险住院登记手续。发生的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先行垫付后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次月起的2个月内(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次月起的2个月内),携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标签: 手续  职工  配偶  医疗机构  属地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58055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