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京需要缴纳契税的情形一览(南京交契税)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2:03:17

导读:南京在哪些情况下需要缴纳契税?南京契税纳税人是怎么规定的?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起来看看。

  在南京市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注意: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标签: 契税  权属  纳税人  土地  房屋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241898.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