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3-11 07:39:57
离婚登记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材料
1、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5、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河南15岁男孩玩直播抽奖上瘾,花光姐姐17万彩礼,父亲得知后近乎崩溃河南15岁男孩玩直播抽奖上瘾,花光姐姐17万彩礼,父亲得知后近乎崩溃
产妇乳腺炎的预防及治疗措施 湖南长寿娭毑迎来110岁生日:五代同堂,最大的孙子都快70岁了 这个6个绝对赚钱 实锤了!“点读机女孩”承认欺骗网友,已重新编辑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