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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丹东生育津贴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2 07:25:08

导读: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提供相关病例资料、生育登记单、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材料,详见下文。

  丹东生育津贴申请提供要件

  ①相关病例资料(资料来源:申报人)

  ②生育登记单(资料来源:申报人)

  ③出生医学证明(资料来源:申报人)

  ④结婚证(离婚证)(资料来源:申报人)

  ⑤有效身份证件(资料来源:申报人)

  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标签: 资料  来源  津贴  按规定  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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