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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个人所得税申报邮寄到哪里(黑龙江省个人所得税申报邮寄到哪里查询)

来源: 最后更新:23-02-28 03:26:39

导读: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省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业务。

黑龙江省个人所得税邮寄申报受理机关
受理税务机关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12号1500010451-82641531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大庆市让胡路区新城街287号1634580459-6888266

  邮寄申报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选择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纳税人选择在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标签: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明细表  年度  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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