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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高新区美陆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8 04:00:18

导读:根据《昆山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昆教[2021]65号)文件精神,我园将进行小班新生招生报名工作。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 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招收班级数3个小班,招收幼儿数90人。

  三、服务区范围

  施教区范围:

   红杨路以东,新杨西路以南,

   皇沧泾河以西,五联路以北

  四、报名流程

  1.网上申报

  服务区制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以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注册账号—填报信息—确认提交

  注:1.信息填写必须100%准确,确保2位监护人信息完整。

   2.房产证号或不动产证号(不动产证号前需加年份)等,不然系统审核会不通过;房产具体座落要填写具体到几幢几室,与房产证一致。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本服务区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2.现场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2021年6月12日、6月13日

  审核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30

  审核地点:昆山高新区美陆幼儿园大厅

  以下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并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整理好。

   A、具有本市户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报名表需家长手写签名确认),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B、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好《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好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属于本服务区的因各种原因(不包括集体户口),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复印件要求:

  (1)《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手写签字确认

  (2)户口本。夫妻双方户口本主页(公安盖章页)及户主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幼儿页。夫妻户口不在一本上,请提供结婚证。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房产证。使用祖辈房产,孩子户口不和所有权人在一本上的,另需提供一家三口(父母及孩子)无房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姓名需和户口本一致。

  (6)预防接种证。复印有姓名的一页和接种记录页即可。

  (7)参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儿童需携带)

   集体户口(无房)人员子女报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昆教[2021]65号《关于印发<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监护人一律于6月12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昆山市玉山镇同心小学(崇科路89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整本)、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到本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五、招生录取

   我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7月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七、户籍生认定细则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八、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九、特别说明

  1.具体报名细则请各位家长查看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原中国昆山网)。学校报名咨询电话:57362515

  2.以上所有材料请提供原件查看,并用A4纸复印后按顺序装订。

  3.凡提供伪证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4.防疫特殊时期,为有效控制人流量,一人一号,错时错峰入园进行现场审核,每个家庭只能一名家长进入校园(不带孩子),进园时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城码(绿码)、配合做好测温工作。

  十、关于插班

  1.中、大班插班生报名请直接于6月12日-13日携带上述相关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咨询或登记,并一律在8月20日等待回复。

标签: 监护人  户籍  或其他  昆山市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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