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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来源: 最后更新:22-05-26 03:01:54

导读:一般门诊

一般门诊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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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2019年长春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2

报销地点

1、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路166号

电话:0431-81932999

2、九台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曙光大街45

电话:0431-82358524

3、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电话:0431-88690558

2019年长春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3

报销所需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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