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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表 伤残等级与伤残系数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9 02:29:06

导读: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表

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表,伤残等级一共十个等级,一级最为严重,伤残系数要由专业的伤残登记鉴定,如果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鉴定之后才能确定赔偿的系数,最后经社保局赔付伤残补助。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残赔偿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扩展知识:

一、多处受伤如何计算伤残标准?


受害人构成多处伤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按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确定,累计增加的伤残赔偿指数最高不得超过10%;多处伤残等级赔偿最高不超过100%。
例:某受害人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应在最高伤残八级的赔偿指数30%基础上,提高一处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即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的十分之一)和一处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即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的十分之一),即该受害人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指数应为30%+2%+1%=33%。

二、伤残鉴定结论有3个不同等级伤残,该怎样计算赔偿金?
最终的鉴定结论应当写明综合伤残赔偿指数是多少,最后以此确定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总额(XXXX元/年×20年)×综合伤残赔偿指数(%)。

三、伤残赔偿能按三四个级别赔偿吗?
如果是以外伤害是可以的,如果是工伤是按照最高等级赔偿,这里所说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因殴打、摔伤、高空落物碰伤、交通事故等原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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