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警方进驻公交公司最新消息 公交车的新闻

来源: 最后更新:22-07-07 05:33:04

导读:惨烈的交通事故是我们所不想看到的,昨日,重庆市就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重庆万州区一辆公交车行驶至万...

警方进驻公交公司最新消息

惨烈的交通事故是我们所不想看到的,昨日,重庆市就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重庆万州区一辆公交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桥上时,突然与对向一辆正常行驶小轿车相撞,公交车失控冲破护栏坠入长江,目前,警方已入驻公交公司调查,那警方进驻公交公司最新消息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警方进驻公交公司最新消息

重庆警方通报公交坠江事件:经初步事故现场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根据调查访问、调取公交客车沿线监控视频,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共有驾乘人员10多人。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当地警方已进驻该公司,对车上人员及随车的监控数据进行调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均未在公司办公区,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拒绝采访。

据该公司从事故车辆上采集的数据显示,最后两名乘客上车刷卡的时间为9:59,均为普通卡。9:52至9:59,共有8名乘客上车刷卡,其中3张卡为老人卡,其余卡均为普通卡。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22路公交车的行驶线路为“环湖线”,起点站和终点站均为“港口”,共计36个站,“二桥北桥头”为江南驶向江北方向的第十个站。上长江二桥前的最后一个公交站,正是“二桥北桥头”。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标签: 用车  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qiaomen/qichebaoyang/19236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