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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和平:补强司法反“独”,法网罩住赖清德

来源: 最后更新:24-06-22 10:05:55

导读:刘和平:补强司法反“独”,法网罩住赖清德,台独,编剧,赖清德,民进党,台当局,反分裂国家法,刘和平(剧作家)



图为专题发布会现场

6月21日,国务院台办在北京举行专题发布会,解读《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文。图源:新华社

直新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您有什么样的观察?

特约评论员 刘和平:我认为,大陆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这个《意见》,有这么几个鲜明的特点特别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我们知道,过去这些年来,“台独”分子之所以越来越嚣张,根源就在于他们有恃无恐。也就是鉴于当前两岸尚未统一,他们认为大陆的法律压根就管不到他们,以至于他们可以长时间逍遥法外。我注意到,就在昨天(21日)大陆五部门联合发布这份《意见》之后,台大陆事务部门仍然在重弹老调,说大陆对台湾完全没有司法管辖权,并呼吁台湾民众不要害怕。然而,大陆发布的这份《意见》,显然就是要专治各种不服的。这份《意见》出台的法源依据,恰恰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背后发出的信号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依据“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要你搞“台独”,我就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理来治你。也就是说,这份《意见》实际上向岛内发出了“一个中国原则”指的就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政治信号,除此之外,其余的说法不是“台独”就是“变相台独”。

其次,我认为,这份《意见》还是《反分裂国家法》的细化和补充。大家知道,这些年来“台独”分子之所以这么猖狂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虽然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就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但是这部法律不仅短小精悍,而且仅仅是表达了反“台独”的纲领性与原则性立场,没有针对“台独”分子个人,更没有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都有待细化和补强。而昨天大陆五部门联合颁布的这份《意见》,恰恰就把这些短板一一细化和补强了。

第三,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了,此前大陆宣布将个别顽固“台独”分子列入黑名单,或是宣布惩戒某些鼓吹“台独”名嘴的时候,都是由国台办来出面的。而这一次,却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一字排开集体登场。我认为,这一安排意味着大陆这次“法办‘台独’分子”是在动真格的,以至于专门为“台独”分子量身定制了“一条龙式的贴身服务”,也就是由国安部门来负责锁定目标,确定谁是真正的“台独”分子,由公安部门来负责抓捕和境外司法引渡,由检察部门来负责提起公诉,由法院来负责判决,由司法部门来执行法院的判决。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过去这些年来,在反制与打击“台独”势力上,大陆先后动用了政治反“独”、外交反“独”、经济反“独”与军事反“独”等一系列手段,而且这些手段都是越来越强硬,而这份《意见》的出台,则意味着中国大陆终于补齐了司法反“独”这块短板。而一旦司法反“独”这块短板开始长牙带刺了,发挥了有效震慑“台独”的作用,那实际上就可以避免两岸走到台海开战与军事摊牌的最坏地步。因此,这份《意见》的出台,可谓是用心良苦,实际上是在“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



图为台北101大楼

直新闻:那具体来讲,这份《意见》又具有一些什么样的特点呢?

特约评论员 刘和平:我认为,我们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这份《意见》的特点,一个字是“准”,另外一个字是“狠”。

所谓的“准”,主要体现在对“台独”行为的认定上。它包括一是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这显然是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打击的公然且典型的“台独”行为。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它意味着制订了“‘台独’党纲”的民进党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可能会被列为法办的对象;二是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行为,这显然指的是“法律台独”行为;三是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的行为。它打击的是“倚外谋独”现象。这意味着,这些年来台当局极力推行的外事路线,将会被列入打击对象;四是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我认为,这一认定更是非常具有针对性。我们知道,这些年来,相当一部分“台独”分子虽然不敢公然宣布“台独”,但是在推行“文化台独”以及打击统派方面,却是毫无顾忌,因为他们认为,我只要不公开宣布“台独”,一心一意地搞“文化台独”和打击岛内的统派,大陆就奈何不了他们。然而,这一次大陆对他们也举起了红牌。总而言之,大陆这份《意见》发出的政治信号就是,不仅要打击公然的“台独”行为,而且对于各种形式的“隐形台独”、 “渐进台独”、“文化台独”也不会放过。

这份《意见》的“狠”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于行为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台独”分子,不受普通刑事案件二十年追诉期的限制,可以无限期追诉;二是为了克服当前两岸尚未统一的事实,可以对“台独”分子进行缺席审判;三是对于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台独”分子,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四是一旦定罪后,只要“台独”分子前往了跟中国有引渡协定的国家,都可以依法引渡和追捕。



五部门联合发布反“独”《意见》

直新闻: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为什么会选择在这个时机点上发布这份《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呢?

特约评论员 刘和平: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听一听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上所讲的那段开场白。他说,当前台海的形势复杂严峻,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宣言“台独”分裂谬论,妄图“以外谋独”、“以武谋独”,严重违背岛内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我认为,陈斌华所说的“当前台海的形势复杂严峻”,显然是“务实‘台独’工作者”赖清德的上台所引起的;陈斌华说,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宣言“台独”分裂谬论,显然指的就是赖清德在5月20号当天所做的“台独自白”。也就是说,大陆选择在赖清德上台刚满一个月之后出台这份《意见》,就是针对赖清德而来的,尤其是针对赖清德的“两岸互不隶属”的所谓“新两国论”而来的,而且大陆已经预感到了,接下来在赖清德执政的四年时间内,台当局还会弄出各种各样的“台独”妖娥子,所以大陆要通过这份《意见》补强司法反“独”的短板,提前用疏而不漏的法网将“台独金孙”赖清德给罩住。

不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陈斌华还专门指出,这份《意见》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同时,就在这份《意见》出台的昨天上午,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报《学习时报》还专门发表了一篇名为《在两岸交流交往中促进心灵契合》的文章。文章说,不管两岸关系遭遇多少干扰阻碍,双方交流合作都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很显然,假如把五部门公布的这份《意见》,看成是大陆对台政策硬的一手的话,那《学习时报》上这篇文章所发出的呼吁,就是软的一手。它意味着,虽然大陆五个部门联合出台了这份《意见》,但大陆对台政策的软硬两手策略不仅并不会改变,而且接下来软的还会更软,硬的还会更硬。同时,也只有硬的一手更硬了之后,大陆在对台政策上才能蹲好马步站稳脚跟,从而更加放心大胆地施展自己的软功夫。

作者丨刘和平,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特约评论员

编辑丨李怡,深圳卫视直新闻高级主编

标签: 台独  编剧  赖清德  民进党  台当局  反分裂国家法  刘和平(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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