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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龄津贴办理流程(淮南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4-03-01 12:17:25

导读:淮南高龄津贴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录入、审批、核定备案和公示。详细情况请看下方正文。

  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本人(或子女、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淮南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此表一式三份。同时,申请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相关表格可在淮南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委托子女、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审核和录入

  村(居)委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填写《淮南市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新增、减少)》一式二份,村(居)委会留存一份、上报乡镇(街道)一份,于每年6月10日前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乡镇(街道)信息数据库,审核后将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和本乡镇(街道)发放汇总表于每年6月20日前上报县(区)民政局(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新增人员和减少人员汇总表)。

  (三)审批

  县(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本县(区)发放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每年的6月3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同时上报电子版)。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核定备案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对各县(区)上报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定备案,建立全市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县(区)老龄办。

  (五)公示

  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在名单审核后汇总上报前,需分别将审核名单在本辖区内张榜公示7天,对名单有疑议的,需重新审核和确认。

标签: 乡镇  街道  淮南市  汇总表  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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