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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住房贷款商转公办理指南 淮南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0

来源: 最后更新:24-01-21 10:20:38

导读:淮南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对象为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详情请看下方正文。

  一、办理对象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

  二、办理条件

  1、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

  2、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3、“商转公”贷款计划已征得商贷银行的同意;

  4、申请时能够以自有资金将剩余商业贷款本息一次性结清或将商贷余额与转贷金额差额部分结清;

  5、申请人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

  6、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只有商贷银行一个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已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7、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8、商业贷款按约如期还款,无逾期现象。

  三、办理方式

  1、先还后贷方式。即符合条件的职工以自有资金将原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后,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此种方式支持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所有银行的“商转公”贷款。

  2、以贷冲贷方式。原商贷银行是我市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邮储银行、通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的,可选择此种方式办理。即符合条件的职工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原商贷银行的同时,职工以自有资金将差额部分提前结清,原商贷银行注销抵押登记。

  四、转贷额度、申请转贷年限与利率执行

  1、转贷额度按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并按千元的整数倍确定。

  借款人采取“以贷冲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原商业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应还款本金后的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商业银行审批通过的提前还款时间确定)。

  2、转贷年限按我市现行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3、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五、办理流程

  (一)先还后贷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结清住房商业贷款后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转贷申请。

  2、受理、审核、审批。中心负责对转贷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3、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借款人应及时配合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发放。符合放款条件的,中心将转贷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

  (二)以贷冲贷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转贷申请。

  2、受理、审核、审批。中心负责对转贷申请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3、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商贷余额与转贷金额差额部分存入担保公司账户。

  4、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符合放款条件的,中心按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书约定的日期将贷款发放至担保公司账户。

  6、原商贷结清。贷款发放当日,担保公司配合银行将转贷资金和借款人自筹差额资金合并办理商贷结清手续。

  7、原商贷抵押权注销。原商贷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和商贷银行应办结抵押注销手续,并将结果报送担保公司。

  六、业务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转贷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6、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采取“以贷冲贷”方式需要);

  8、提前结清贷款的银行回单(采取“先还后贷”方式需要);

  9、个人征信报告;

  10、还款银行卡(Ι类储蓄卡)。

标签: 借款人  银行  转贷  商业贷款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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