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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婴儿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婴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 最后更新:24-01-04 12:18:06

导读:为了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中共中央、国务院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此政策的热点问题及回答整理如下。

  一、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二、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标签: 婴幼儿  纳税人  专项  也可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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