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5-07 08:11:25
(原标题:“男生被老师丈夫刺伤”,校方回应)
九派新闻微信公号消息,湖南宁远县实验中学里,一名初二学生在语文课上与任课老师发生冲突后,被其丈夫用螺丝刀刺伤。
5月6日上午,九派新闻记者来到涉事学校,校园里还是一片宁静。学生们照常打羽毛球、清扫操场、上课,少有人知道这件事,不少同学甚至没听过这位老师的名字。
但身处漩涡中心的两个家庭受到的影响却无法被轻易抹除。
将近一个月过去,学生妈妈表示,由于心理阴影,儿子至今不愿回到学校上课。根据校方描述,该教师怀有身孕,事发后被诊断为先兆性流产,其丈夫于近日被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理。
【1】学生左眼球挫伤,老师先兆性流产
4月27日,一名家长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留言称,4月12日上午第四节课,儿子岳铭峰(化名)和同学嬉闹讲话时,被语文老师张某用手机敲打头部。岳铭峰觉得只有自己遭到惩罚,不公平。张某又转身打了他一耳光。出于愤怒,他也回了一耳光。接着,老师把试卷朝他头上扔,他把书往对方头上扔,并把桌子推倒。
留言中提到,张某给丈夫打了电话。不久,丈夫赶来,连续扇了岳铭峰几个耳光,并用手里的螺丝刀刺伤了他的头部和左眼上角。其被张某和隔壁班老师拉开,岳铭峰则被送到医院治疗。
该家长向大皖新闻提供的医院病历显示,岳铭峰“左眼上睑可见明显肿胀,眉弓处可见5mm长裂伤”“(左)眼球挫伤”。
受伤的岳铭峰 图源:大皖新闻
5月5日上午,宁远县实验中学回复了这条留言。根据校方描述,岳铭峰与隔壁桌同学讲话,影响了班上其他同学上课。张老师多次用眼神提醒,他不以为然,与老师发生争执。
回复称,老师用手机顶了一下他的头部,以示警告,无果。为维护课堂纪律,她要求其站起来反省,但他不愿配合,反复质问她“你以为你当个老师很牛逼吗?”并扬言要捅死老师。
由于生气,张某用手背甩了他的脸,双方互相推搡起来。过程中,老师的手机掉到地上,弯下腰捡时,岳铭峰突然把课桌推向她,她急着后退,身子撞到了其他课桌。他又把讲台掀翻。随后张某给班主任打电话汇报了情况。
中午,丈夫来接张某回家吃饭时,听说了这件事,于是上楼找岳铭峰质问,并掏出兜里用于修宿舍床架子的起子,打了他的额头,又扇了他几耳光。
校方表示,因为受到刺激与撞击,张老师的肚子一直隐隐作痛,被医生诊断为先兆性流产。
学校在回复中称,事发后,他们曾多次派人看望岳铭峰,并组织双方调解,由老师的丈夫先行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现已出院,医药费约为2000元),并向该学生及其家长道歉。
【2】老师仍在坚持上课,学生暂时不愿回校
一名八年级学生表示,自己和岳铭峰是小学同学,后来对方转了班,两人就没再联系。记忆里,岳铭峰的学习成绩不太好,班里六七十名学生,他排在五六十名。在他看来,岳铭峰在课堂上是个“有点调皮”的学生,但具体是什么样,他并不清楚。
学校副校长告诉九派新闻,张老师已怀孕两个多月,事情发生后,她也一直在上课,目前身体情况还可以。在他的评价中,张老师“工作很敬业”。
至于岳铭峰是否平常表现得比较调皮,他称,“一个学校5000多人,肯定各种各样的学生都是有的。”
岳铭峰的妈妈告诉九派新闻,目前孩子的视力还没有恢复。至于事件经过,她表示,自己不想在孩子面前提起这件事,“不想再揭他这块疤了,他现在的心理阴影很严重,还不愿意去学校。”
宁远县实验中学图源:九派新闻
公开资料显示,宁远县实验中学前身最初为1976年创办的零陵师范宁远分校,几经改名,2004年最终确定为现在的校名。2016年,该中学被永州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届“永州名校”牌匾。
在宁远县教育局发布的一篇展示该中学校园风采的文章中,其任课教师开发微课程达20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获省级以上奖励500多人次,县市级奖励上千人次。
文章提到,自2010年以来,学校每年中考跻身全市十强,是市优质高中生源学校,一大批从该校毕业的学生升入全国重点院校。
1998年至2016年,该中学曾获得多项荣誉,被评为全国信息技术与素质教育实施研究实验学校、湖南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湖南省优秀事业单位、湖南省文明美德学校、永州市文明单位、永州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
【3】律师:老师丈夫的行为涉嫌违法,且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宁远县实验中学的网上回复中,5月3日,学校再次组织双方到校进行调解,孩子家长要求教师夫妇赔偿人民币10万元。最终由于双方分歧过大,调解未果。
次日下午,辖区派出所传讯张老师的丈夫,并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理。
宁远县实验中学的官方回复图源: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学校表示,下一阶段,他们将对张老师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不当行为,按照《教师管理办法》依规处理;对学生岳铭峰违反校纪班规,无视《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因张老师丈夫非学校教师,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学校称会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并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确保问题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尽快得到合理解决。
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下称“《规则》”),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关于教育惩戒的方式,《规则》中提到,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等教育惩戒。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等。
此外,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但《规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老师体罚学生。该事件中,张老师用手机敲打岳铭峰的方式不妥,较妥的做法是对其批评教育,而非激化矛盾、变相体罚。
其表示,不管张老师的丈夫是她叫来的还是自己过来的,其用螺丝刀打伤学生眼角,本身就是涉嫌违法的,如伤情构成轻伤,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伤情构成轻微伤,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他予以治安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
此外,岳铭峰眼角受伤,可要求老师丈夫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如构成伤残)等赔偿责任。
赵良善强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事件中,如果学校存在管理漏洞、监管缺失,则需向岳铭峰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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