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1-13 06:19:59
佛山禅城区第二期共有产权房申购流程: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工作日9点至17点),禅城区南庄世茂望樾花园共有产权住房继续开放第二轮申购,有意向的申购人可在申购期自行前往项目地点查看并提交申购资料。
一、准备材料。
1、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2、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3、申购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丧偶证明。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4、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5、最近5年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区户籍的申购人需提交,原件)
6、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证明(户籍在本市村委会的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交)。
二、前往申请。
申购人自行准备申购材料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禅港东路71号六座首层2号禅城区共有产权房售楼部申请。
三、确定选房名单。
按规定审核后,审核结果将在禅城区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购人(申购家庭)将纳入选房名单。
名单公示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cjslj/ztzl/zfbz/zfbzxx/index.html
四、销售房源。
第一轮申购选房后剩余房源为本轮申购可选房源,具体以选房会现场公布为准。
五、确定选房顺序。
根据选房名单,分两批摇出选房顺序号,即:首先摇出优先出售申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再摇出其他申购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证和纪检等部门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优先出售申购家庭为符合申购条件的公租房、直管公房住户。
PS:承租公有住房(含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申购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房。
六、签订认购书。
选房完毕后,签订《认购协议书》(详见附件4)并在限期内缴纳5万元认购定金,未签订《认购协议书》或者未缴纳认购定金的视为放弃,相应房屋按此前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认购。
七、签订购房合同。
申购家庭持《认购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范本详见附件5)和《佛山市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管理协议》(范本详见附件6),认购定金抵作购房款。若不符合认购要求或者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申购资格,认购定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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