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10:41:14
申报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属申请条件第(四)、(五)、(六)、(七)、(八)项投靠情形的,还应当分别提交死亡证明或者现役军人证明。
退役军人投靠户口登记在集体户配偶的,提供上述第(一)、(三)项材料。
办理地点: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27-84352101(市局)、0527-83517728、83517727(沭阳)、0527-85245068(泗阳)、0527-88356174(泗洪)、0527-82168012(宿豫)、0527-82163660(宿城)、0527-84354058(经开区)、0527-84323134(湖滨新区)、0527-84352895(洋河新区)、0527-84352811(苏宿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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