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25 02:48:50
关于调整温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外借规则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读者需求,促进文献资源充分利用,在统计分析相关文献借阅数据的基础上,广泛征询读者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6日起,调整温州地区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外借规则如下:
借阅规则
我馆全面实行开架借阅、自助服务、通借通还,读者凭读者证在指定开架借阅区域借阅喜爱的书刊文献资料。
1. 借阅权限
信易阅开通方式:用户关注“信用温州”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瓯江分”进入个人诚信分页面,授权开通信用借阅。系统将自动查询用户的个人诚信分,达到分数的用户将享受信用借阅权益。
2. 外借期限
外借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阅读器、盲文图书、盲文听书机借期为3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2次,续借期限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
3.借还方式
(1)市府路总馆实行各借阅区内自助借还;园西巷少儿分馆和黎明西路老年分馆实行入口处集中还书,各借阅区内借书。
(2)图书、期刊在自助借还机上进行操作,音像资料、电子阅读器需在相应区域柜台统一借还。
(3)图书可以归还到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以及温州地区各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百姓书屋等网点。
(4)本馆支持快递还书(不支持到付),读者自行选择快递寄送归还图书,填写指定收件人信息,并在包裹内附纸条,注明联系方式和图书数量进行寄送。收件人:温图君;手机:18058311198;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06号温州市图书馆二楼服务台。
温馨提示: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音像资料,如有缺页或破损,请示意工作人员。自助操作时,请认真核对自助借还机上显示的借还数量,勿将未办妥还书手续的图书直接放入书箱或自行上架,避免给您造成损失。借阅随书光盘,请到图书所在服务柜台处索取。
4.保存本库图书取阅规则
(1)阅览时间:08:30-11:20,13:30-16:30(逢周五上午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阅览)
(2)阅览地点:四楼参考阅览室、五楼科技阅览室、五楼报刊阅览室
(3)阅览方式:读者根据检索到文献所在馆藏地点提示信息,前往指定地点,填写保存本库图书阅览单,由工作人员从保存本库取书,供读者指定区域内阅览。
5. 通知提醒
6. 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读者须在应还日期前归还所借文献,否则视作逾期处理,按温州市图书馆文献逾期规定处理。损坏及遗失文献按《温州市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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