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11:44:26
出现哪些情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注销失业登记?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一)超出登记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处于就业状态: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终止就业要求: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各地确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2023泗水新能源电动车消费券怎么领取(泗水新能源汽车4s店) 关于250省道邳州段对危化品运输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夏季宝宝这样吃就不会长痱子 21年,江西女孩在女厕遇歹徒,被挟持时: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