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9 11:59:00
广大市民:
根据《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进一步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0〕2号)规定,从2020年3月1日起,调整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且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从2020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租赁补贴,待疫情结束后补发。
2. 新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疫情期间可通过“市民e家”进行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待疫情结束后,再按程序提交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3.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区单位或个人如遇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办理相关问题,可拨打市住建局咨询服务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电话:邓有为 15629376681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2023泗水新能源电动车消费券怎么领取(泗水新能源汽车4s店) 关于250省道邳州段对危化品运输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夏季宝宝这样吃就不会长痱子 21年,江西女孩在女厕遇歹徒,被挟持时: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