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7:45:57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各类行为。
若市民发现违规销售、燃放现象的,可实名举报,一经查实,相关部门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200元、500元和1000元。
举报电话:110(公安局)、87912350(安监局)、88900000(8890便民服务中心)。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2023泗水新能源电动车消费券怎么领取(泗水新能源汽车4s店) 关于250省道邳州段对危化品运输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夏季宝宝这样吃就不会长痱子 21年,江西女孩在女厕遇歹徒,被挟持时: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