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7 03:53:36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彻底消除拖拉机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有效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全面提升镇江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20〕3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拖拉机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二、禁止拖拉机运输机组在全市国省道和城区道路行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原拖拉机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5日
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2023泗水新能源电动车消费券怎么领取(泗水新能源汽车4s店) 关于250省道邳州段对危化品运输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夏季宝宝这样吃就不会长痱子 21年,江西女孩在女厕遇歹徒,被挟持时:我给你1千,你去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