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8:21:08
接上级通知,我校定于6月21-30日进行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凡2015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均需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写报名信息,7月3日—5日进行新生入学审核,请家长根据下列要求带着孩子和需提交的材料到镇江实验学校官塘分校(小学部)(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街道远洋社区三期东)进行现场审核。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时间安排
1.6月21-30日家长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写报名信息;
2.未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登记的于6月26日,持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小学进行咨询登记。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地点:镇江实验学校官塘分校(小学部)
3.7月3-5日,所有报名的新生家长带孩子和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具体时间:7月3-5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地点:镇江实验学校官塘分校(小学部)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配合进校园佩戴口罩并进行测温、查验有效期内苏康码并进行登记,按照指定线路进入审核地点,结束即离开学校不逗留。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名下的100%产权的房产证或监护人租赁公有房产的租赁证或监护人廉租房证;如监护人无房产,提供适龄儿童出生时报户口处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房产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全家的相关信息委托学校查询房产信息。)
3.儿童预防接种证(提醒:报名时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凡是报名的适龄儿童应按规定接种完相关疫苗,如果未接种完的请在9月1日前接种完毕;9月1日学校还将集中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到校查验)。
4.学前教育报告单(需有主管部门“幼教学籍管理专用章”)。
5.拆迁户持回迁有关材料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如拆迁不回迁、未购房,到原拆迁地所属学校登记,学校上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在居住地学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本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3.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市区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
4.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和授权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房产信息。
5.工作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6.社会保险凭证:父母双方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凭证(截止当年5月31日满一年)。
7.儿童预防接种证(提醒:报名时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凡是报名的适龄儿童应按规定接种完相关疫苗,如果未接种完的请在9月1日前接种完毕;9月1日学校还将集中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到校查验)。
8.学前教育报告单(需有主管部门“幼教学籍管理专用章”)。
四、施教区范围
平山村、秀山村、官塘村、远洋社区、宝平社区、回龙社区、五凤口社区、朝阳社区。
五、咨询电话
学校电话:80862558;13914562600高老师;
13952926937胡老师;13646106961吴老师。
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8558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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