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6:16:54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现对广大市民到医疗机构就诊作如下提醒:
一、门诊实行预约就诊。除发热门诊、急诊外,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全面实现全预约、分时段就诊,减少人员聚集。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市民朋友可向医院现场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二、个人做好标准防护。患者进入院区,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查验“苏康码”,必要时还需查验“行程码”,测量体温。同时按照地标线保持一米距离排队,根据标识间隔入座,保持有效距离。
三、就诊尽量减少陪同。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尽量减少陪同。
四、病区实行封闭管理。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急诊、危重症除外),在院期间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须陪护的,按住院患者管理,且固定一人陪护。住院后患者及陪护不得聚集或到其它病房串访,在院内规定范围内活动。
五、特殊情况就近就诊。市民有以下情形的,应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1.“苏康码”黄(红)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人员;
2.出现新冠相关症状者(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嗅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
六、主动配合各项管理。出现发热、咳嗽等具有新冠相关症状的患者,不得到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不具备发热病人接诊和隔离管理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凡不接受疫情管控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风险,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人员,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自觉养成良好习惯。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医疗机构人流量大、人群聚集,同时也是各类患者聚集的场所,是传染病最容易传播的区域,医院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是为了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恳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并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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