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11:39:22
东营市秋季开学疫情防控通知
8月16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2021 年全市学校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学校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一、要从严从实从快抓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
(一)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以下简称“各县区(开发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落实属地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用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密的防范、最严实的措施,为学校开学做好充分保障和准备。
(二)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三)坚持严防严控。严格按照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标准不降、责任不减,“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制定防控闭环措施。坚持精准科学防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学校实际,及时调整方案、优化防控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四)错时错峰返校。综合考虑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和学生学段、年级、就读方式、生源地等因素,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组织师生返校,保障开学返校安全有序。
二、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时间安排,高校分类分批组织开学返校
根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各学段学校开学时间如下:
1、中小学(含中职、特殊教育学校、体校)9月 1 日开学,寄宿制学校可安排住宿学生 8月31 日起返校。
2、幼儿园开园时间参照中小学开学时间执行。
3、高等学校综合考虑返校学生人数、生源地分布、疫情风险等级等因素,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报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分类分批组织师生开学返校。
三、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
(一)加强人员摸排管理。
一是,师生员工要在开学前进行连续14 天每日体温监测,主动及时向学校报备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学校要全面摸排、动态掌握暑假期间师生员工(包括保洁、保安、餐饮服务等后勤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确保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 14 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在我市有居所,尚未返回的师生员工,在落实当地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开学前 14 天务必返回。返回后要立即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报备,纳入疫情防控管理。前期已返回未向学校和社区报备的,要尽快补报。
二是,开学返校新“三类人群”〔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开学前 14 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或与上述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开学前 21 天内所居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报送核酸检测信息。
三是,各学校要提前将省外师生员工、省内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低风险地区返校师生员工名单报属地疾控机构,做好核酸检测准备。
(二)完善方案制度。
一是,各县区(开发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各学校要按照“应开尽开、错时错峰、安全有序”的原则,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和最新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返校安排和工作措施,做到方案不完备不开学、方案不落实不开学。中小学校工作方案要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研究确定,高校开学工作方案要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报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执行。
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环境卫生检查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各学校要将师生员工开学前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返校时“1 米线”、健康绿码出示、校门口测温、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等注意事项,在开学前 14 天,通过一封信、明白纸等形式告知每名师生员工,引导师生员工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
(三)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度。
各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 12-17 周岁学生疫苗接种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等工作,本着知情、同意的原则,由家长陪同及时接种。各高校要教育引导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居住地接种疫苗。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各学校要根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配备)指导方案》,在开学前至少储备可供使用 1 个月以上的防护和消杀物资,要求师生员工日常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彻底清理校内环境卫生,对教室、食堂、宿舍、体育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要重点开展学校食堂、餐厅、超市等食品安全检查,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委托专业机构对自备水源进行检测,不达标的不得使用。四、分类分批组织开学返校
(一)明确暂不返校人员范围。
一是,师生员工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区的暂不安排返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
二是,2021 年 7 月以后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管理的高风险人群的,暂不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
三是,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二)明确师生员工返校要求。
1、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在我市有居所并落实了开学前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日向学校报告体温情况和健康状况,非必要不外出,下同)、无异常的持健康绿码返校。
2、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在我市无居所的,按学段分类落实返校要求。
3、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安排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提前返校。
4、境内外籍师生参照境内中国籍师生返校要求安排开学,境外外籍师生申请返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要对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督促未接种且无禁忌症的师生员工尽快接种。
五、认真做好开学当天管理工作
(一)严格入校检测。
返校当天,在校园出入口安放指示牌,设置检测通道。入校时学校需查验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的 14 天健康监测记录表,要求佩戴口罩、间隔 1 米以上、有序排队、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绿码(可提供打印件)、按规定路线进入校园。对检测发现体温≥37.3℃的师生员工,由工作人员带至临时留观点,间隔一定时间再次进行体温测量,无异常的正常入校;再次检测体温仍≥37.3℃的师生员工,由家长或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核酸检测筛查。
(二)上好开学第一课。
各学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好开学第一课,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加强生命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风险,进一步提高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优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管理。
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上学到校、放学到家应及时洗手。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严格“测温+健康绿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通风消毒,合理设置并及时检修测温设备。
(三)加强师生员工行为管理。
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师生员工实行体温一日三检,严格请假报告、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做好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保障人员健康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允许快递、外卖进入校园,高校要加强快递收发、外卖配送等物流管理。校园生活垃圾要设置专门通道“日日清”,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对直接接触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及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场所、无防护状态下直接接触的人员,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四)落实“五有”要求。
各学校要切实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当防护物资、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运转安排准备”,设置并维护好校门口、教学楼、宿舍楼、体育馆、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留观点,配备体温计、消毒物品、医用口罩等必备物资。
(五)推进校医配备和校医院建设。
要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教育、卫生健康、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通过增加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协调医疗机构派驻专业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中小学校医。要把高校校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医务室纳入地方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在人员编制、经费划拨、岗位设置、基础建设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
(六)加强节庆会议活动管理。
要严格执行会议活动有关分类防控要求,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一会一案”原则,落实节庆、会议活动精准防控措施,非必要不组织校内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坚决杜绝校园聚集性疫情发生。有市外人员参加的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
(七)加强实习实训师生管理。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的师生和在外参加艺考培训的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密切关注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经学校批准自主实习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本地发生疫情时,一律暂停在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场所的实习实训。
七、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一)规范应急诊疗流程。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关于做好发热师生员工应急处置规范诊疗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师生员工诊疗流程的补充通知》要求,对所有体温≥37.3℃的师生员工,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其他现场人员善后处理和服务保障。
(二)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开学前,各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联合公安、疾控机构和定点医院组织一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形成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机制。
(三)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安排。
各学校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围绕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要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切换,确保发生疫情时“停课不停学”、无法返校学生“停学不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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