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07:20:13
(本文于2020年3月3日更新)
治愈的病例为:(按治愈顺序排列)
病例1、9、12、13、14、10、7、8、18、2、6、15、20、11、22、25、17、24、23、27、28、3、4、21、30
情况如下:
病例7:女性,31岁,在武汉市工作,近期回博山区探亲,居住博山区城东街道恒泰怡景。1月3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0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8:男性,31岁,在武汉市工作,近期回博山区探亲,居住博山区城东街道恒泰怡景。1月3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0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18:女性,57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在杭州市打工。2月1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0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10:男性,41岁,长期在福建泉州工作,居住桓台县新城镇邢家村。入院时轻咳、无痰、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粗。经过治疗,该病例体温正常,呼吸正常,无咳嗽、咳痰等不适症状,两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胸部CT较前相比,肺部炎症基本吸收,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该病例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2月18日正式出院。目前该病例已按要求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14:女性,48岁,淄博市张店区人,居住张店区马尚镇龙凤苑小区,曾与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入院时乏力、咳嗽、咳痰,经过治疗,该病例体温正常,无咳嗽咳痰、无咽部不适,两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胸部CT较前相比,肺部炎症基本吸收,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该病例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2月17日正式出院。目前该病例已按要求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9、病例12、病例13的情况如下:
男,53岁,1月28日患者因发热、咳嗽、咳痰就诊于淄博市周村区医院,经新冠核酸检测、胸部CT检查及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于1月31日转入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治疗。患者入院时体温36.7℃,咳嗽,咳少量白痰,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低。入院后给予抗病毒、抗感染、增强机体免疫力、营养支持、吸氧及中医药等综合治疗,同时对其进行防护宣教和心理疏导。
出院时情况:患者体温正常,呼吸正常,无咳嗽咳痰等不适症状,两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患者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
女、41岁
入院情况:患者近3天咳嗽,少量白痰,咳嗽频繁时恶心,未呕吐,感乏力,食欲差,进食量少,睡眠差。入院查体:体温39℃,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粗。入院后给予抗病毒、抗感染、增强机体免疫力、营养支持、吸氧及中医药等综合治疗,同时对其进行防护宣教和心理疏导。
出院时情况:患者体温正常,无咳嗽咳痰、无咽部不适,两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胸部CT较前相比,肺部炎症基本吸收,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患者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
男,53岁
2020年2月1日开始发烧,体温37.2℃,2月2日上午由张店区疾控中心给予鼻咽拭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于2020年2月2日21:30转入市传染病医院发热门诊留观室留观。病人体温37℃,干咳、无痰,食欲下降,乏力。今日行胸部CT检查,结果为:右肺下叶病变,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T表现。遂转入病房进行隔离治疗。入院后给予抗病毒、抗感染、增强机体免疫力、营养支持、吸氧及中医药等综合治疗,同时对其进行防护宣教和心理疏导。
出院时情况:患者体温正常,无咳嗽咳痰、无咽部不适,两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胸部CT较前相比,肺部炎症基本吸收,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患者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
首例确诊、首例治愈(病例1)
患者为26岁男性,淄博市高新区人,在南京市工作。返乡前2周内有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接触史。1月22日返回淄博家中,感到身体不适后于晚间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专家初步诊断后实行严密的医学观察。1月25日接入淄博市定点救治医院,经省、市疾控机构检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省级专家评估确认,为我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在医护人员科学诊治和精心护理下,病情逐步改善,呼吸道症状明显改善,体温正常8天以上,2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通过了CT检查,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一致认为,患者达到临床出院标准。
病例7:女性,31岁,在武汉市工作,近期回博山区探亲,居住博山区城东街道恒泰怡景。1月3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0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8:男性,31岁,在武汉市工作,近期回博山区探亲,居住博山区城东街道恒泰怡景。1月3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0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18:女性,57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在杭州市打工。2月1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0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男性,25岁,淄博高新区人,武汉某大学学生。1月18日乘坐火车从武汉返回淄博。1月26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2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6:女性,54岁,淄博市博山区人,居住博山区城东街道恒泰怡景,与武汉来淄人员有接触史,与我市第5例确诊病例为共同居住亲属。1月29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2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15:男性,33岁,淄博市博山区人,居住博山区城东街道鑫龙东苑,与武汉返淄人员有接触史。2月6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2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0:男性,23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张店区湖田街道保安小区,为我市第16例、第18例确诊病例亲属。2月11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2日正式出院。目前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11:男性,28岁,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18日从武汉自驾车于1月19日到达淄博,居住博山区域城镇颜山国际。入院时轻咳、无痰,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粗,经过治疗,该病例体温正常,两次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胸部CT较前相比,肺部炎症基本吸收,经淄博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该病例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2月21日正式出院。目前该病例已按要求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该病例出院后,在我市治疗的确诊病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病例22:男性,49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2月12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4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5:男性,55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2月13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4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情况:
病例17:男性,54岁,淄博市博山区人,居住博山区域城镇颜山国际。2月10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6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4:女性,25岁,淄博市博山区人,居住博山区域城镇颜山国际。2月13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6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3:女性,24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张店区湖田街道保安小区。2月12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8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7:女性,51岁,淄博市博山区人,居住博山区域城镇颜山国际。2月14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8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8:女性,72岁,淄博市博山区人,居住博山区城西街道双山路16号(俗称“玉祥小区”)。2月14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2月28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3:女性,87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昆仑镇电瓷厂宿舍。1月28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3月3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4:女性,51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昆仑镇电瓷厂宿舍。1月28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3月3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21:女性,63岁,淄博市淄川区人,居住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2月12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3月7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
病例30:男性,61岁,淄博市张店区人,居住张店区南定镇安康佳园。2月21日,经市级专家评估确认为确诊病例,后按省统一要求转至省集中定点收治医院救治,3月16日正式出院。我市已按要求对该病例开展后续隔离和防护工作。至此,我市在院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实现“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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