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调解申请,履行调解处理职责:
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
4、调解程序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医患纠纷如何防范
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
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
3、健全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并认真实施;
4、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控;
5、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
1、病人的知情权问题,要谨记病人有知情的权利,医师(方)有告知的义务。医师告知时的注意事项:
a、有全面告知诊治信息和治疗风险;
b、有通俗的语言告知;
c、告知的内容必须真实;
d、重要告知要用书面形式。
2、病人的同意权问题。病人有一定的自主权;病人对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同意权。
同意权的三种处理形式:
a、病人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b、无法取得病人同意,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c、无法以上同意,由医院负责人批准实施。
3、病人名誉权和肖像权问题。
a、病历;
b、检查报告;
c、有关记录;
d、影像资料;
e、有关实物;
f、同意书;
g、重要告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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