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获得的房产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房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包括契税和个税等)。但是有两个条件:
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二是继承遗产的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二、《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等。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继承土地、房产权属的,免征契税;按照《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此外,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也不是继承而是赠与。这两种情况均需要按赠与交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或遗嘱公证继承公证需交公证费80元/平方米,遗嘱公证需交公证费总房价的2%,另外,通过继承获得房产过户时还需要交相关登记费和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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