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房产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的公证,必须要取得房产继承权公证以后,再到房产交易的中心(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的过户登记手续,继承方式继承手续,首先就需要进行房屋的评估,然后房产继承人再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房屋测绘,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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