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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6 12:58:24

导读: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3、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4、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4、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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