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4-02 08:08:16
一、著作权侵权和剽窃的区别有什么?
剽窃属于著作权侵权的一种行为,侵权是通用的法律术语,剽窃多在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中使用。剽窃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剽窃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剽窃时都指已经发表的剽窃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剽窃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1、过错原则:过错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项原则。
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无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相联系,因此一些学者将侵权行为称为侵权损害。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已得到比较广泛的运用。它可以补救具体法规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可直接根据公平观念作出裁断,确定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派。
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类型包括哪些?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
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
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既包括剽窃,也包括抄袭,过错原则,损害原则,公平原则是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的主要原则,存在过错行为,并且有损害的事实出现,才可以认定为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完成之后,著作权人就取得相应的著作权,并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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