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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中到现场未动手怎么惩罚 寻衅滋事罪中到现场未动手怎么惩罚他

来源: 最后更新:24-02-12 03:06:17

导读:寻衅滋事罪中到现场未动手需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的。那么实际上如果构成了寻衅滋事最符合其法律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之下,即使没有动手的话,也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一、寻衅滋事罪中到现场未动手怎么惩罚?

寻衅滋事罪中到现场未动手需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的。如果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即使没有动手,人民法院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规定内容是什么?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当代的中国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一旦构成的话,即使在现场没有动手也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话,对此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即可。

标签: 或者是  未动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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