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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怎么样形成诈骗罪 怎样才构成诈骗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3 02:45:54

导读:嫌疑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用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满足这些条件就形成诈骗罪。

一、根据规定怎么样形成诈骗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构成诈骗罪怎么确定量刑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案件中数额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构成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管缺少哪一构成要件都不能按照诈骗罪定罪,比如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构不成诈骗罪。在构成诈骗罪的情况下,影响量刑标准的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诈骗的数额,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犯罪情节,比如多次诈骗、诈骗未成年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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