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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产权证有纠纷怎么处理?(拆迁的房产证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3-04-15 10:48:39

导读:拆迁产权证有纠纷的需要等到产权纠纷处理完毕之后再进行拆迁,也就是说,如果是行政机关在实施拆迁行为的时候,被拆迁人内部出现了产权纠纷的,此时应当首先由被拆迁人内部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

等到产权归属弄清后才会拆,并且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在我国的房屋拆迁的规定中,如果是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从最初的递件到最后答复申请人,总共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拆迁正式实施以前,拆迁人还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即对拆迁过程中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明一切法律行为或者事件的证据,依法收集、保管和固定,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拆迁是发生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拆迁补偿是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的补偿。因此,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拆迁补偿的前提,也是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房屋的拆迁人并不能明确,比如房屋处在诉讼中、房屋没有产权证明、产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拆迁人在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时,既要保证拆迁的进度,又要兼顾实际产权人的合法利益。首先,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对于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应该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

其次,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还要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拆迁。最后,拆迁正式实施以前,拆迁人还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即对拆迁过程中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明一切法律行为或者事件的证据,依法收集、保管和固定,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

为防止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产权争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拆迁补偿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拆迁或请求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向有关机关提存,防止拆迁人把拆迁补偿款发放给案外人,损害真正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拆迁人为防止错发拆迁补偿款,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可要求对争议的房屋进行确权,要求被拆迁人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

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实施拆迁行为的,此时首先需要取得上一级行政机关的批准手续以及证明文件等等,之后还需要和被拆迁人之间达成法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才可以实施拆迁,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存在权属争议的,此时只能等待权属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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