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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1-23 12:10:11

导读:犯罪预备行为是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需要有两个犯罪主体,并且存在直接故意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之间是存在差异的,这两种犯罪的产生时间、犯罪动机、犯罪主体都是不相同的。

一、犯罪预备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只是需要有两个主体,并且这两个主体是故意犯罪即可。因此由共同犯罪的定义可以知道共同犯罪的成立跟犯罪所处的阶段无关。

为预备犯提供工具若明知其作为犯罪工具,是构成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二、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有什么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

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罪的最终主体不同

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犯罪预备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体现在产生犯罪意愿的时间,犯罪的种类,犯罪的动机以及承载的犯罪主体等方面。单位犯罪表现为主观故意犯罪行为,共同犯罪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也可以表现为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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