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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收赠与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1-11 02:35:27

导读:夫妻一方收赠与财产如果明确是指出哪一方获得,那么这个就是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共同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定由谁获得就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般就需要看赠与人是如果进行处理的。

一、夫妻一方收赠与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明确指出是赠与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其他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包括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或接受他人遗赠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的特有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做如下认定。

(二) 对于法定继承所得遗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 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则应考虑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受赠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 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二) 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

赠与的财产在认定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时就需要确定赠与人是否有指明,只有确定清楚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所存在的财产也会各自一半,如果是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分配的,但夫妻在婚内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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