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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中同时伤害的问题怎么解决?

来源: 最后更新:22-12-15 05:41:13

导读:故意伤害罪中同时伤害,应当是按照共同犯罪来确定。也就是所有的行为人知道当时的情况以及使用工具的情况,导致人员受到伤害的,那么一起实施加害行为并且造成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对于直接人权将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

一、故意伤害罪中同时伤害的问题怎么解决?

故意伤害罪中存在同时伤害按照故意伤害来确定。故意伤害的共同加害行为的认定是:如果行为人均知道当时的情况及使用的工具足以致人伤亡的,并均一起实施加害行为,后造成伤害结果的,对直接行为人应定故意伤害罪,对其他人也应以故意伤害罪处罚,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共同实施加害,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共同加害行为具有什么特征?

第一,共同加害行为的主体须为两人以上。单个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无论实施何种侵权行为都不能构成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前者为侵权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如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两者都是侵权人,但由前者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根据共同加害人的行为性质,一般可将其分为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法。

第二,共同加害行为的行为人须具有共同过错。这种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还可以是故意与过失的混合。但共同侵权无须共同侵权人有意思联络,这就是民法上的共同侵权与刑法上的共同犯罪的区别。

第三,共同加害行为须具有关联性。共同加害行为具有关联性,是指共同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指向同一侵害对象,且结合起来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如果两个以上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互无联系,则当然不能构成共同加害行为。

第四,共同加害行为须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加害行为只有在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时,才能构成共同加害行为。即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加害行为指向同一侵害对象,但造成的损害互无关联时,这些加害行为也不能构成共同加害行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基于共同的故意,造成他人身体受到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对所有的参与犯罪行为的人员都是需要进行惩罚的,一般情况之下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当然了,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做出不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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