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8-27 03:26:25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024邯郸永年城区新增严格管理路段 导航邯郸市永年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迪拜在什么地方(迪拜在什么地方地球仪上) 爱丽丝梦游仙境梗概 爱丽丝梦游仙境梗概英文 林有有绿茶语录(林有有 绿茶) 台州寒假消防安全作业幼儿版答案 台州寒假消防安全作业幼儿版答案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