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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既遂中止的量刑标准一样吗(绑架罪既遂中止的量刑标准一样吗怎么判)

来源: 最后更新:24-04-30 03:07:38

导读:绑架案件中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肯定不一样,《刑法》明确规定,对于中止犯,在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造成了损害后果,可以依法减轻处罚,如果绑架罪既遂。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量

一、绑架罪既遂中止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绑架罪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中止犯的量刑较轻,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绑架罪既遂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绑架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绑架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也不仅是绑架案,任何刑事案件中,犯罪既遂跟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都不能一概而论,构成犯罪中止是有可能被免除处罚的。但是构成绑架罪既遂的,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也不是固定的,在绑架案件中如果造成人质死亡,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标签: 后果  造成了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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