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30 08:26:43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内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党员。党章先规定党员义务再规定党员权利,直接体现了义务在先的价值取向。
八个方面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消失”的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已经被查了徐磊已任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2024越秀区民办初中电脑摇号结果出炉(越秀区小升初民办摇号) 小海军儿歌歌词(小海军儿歌歌词图片) 天津2023年二季度公租房公开登记摇号计划 2024淮安市迎新春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招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