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7-02 12:18:09
昨天(22日)来自(福建)省检察院的音讯称,经(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检察院日前提起公诉,该县外经贸局干部吴某因涉嫌受贿罪和诈骗罪,一审获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明:2010年至2014年,吴某作为寿宁县青度生猪生态标准化饲养农人专业合作社实践控制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假造生猪饲养申报材料、虚拟申报资历的办法,骗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22万元,并在申领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过程中,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标签: 养猪 合作社 负责人 骗取 国家 财政 补助 资金 1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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