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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负债大幅增长及毛利显著高于同行是合理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06-07 03:38:51

导读:市场分析:2月28日,牧原股份公布对证监会非公布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想法的回复公告。 2022年1月29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想法显示,牧原股份需要对货币资金、存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预付属性款项和应对账款、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经营业

  2月28日,牧原股份公布对证监会非公布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想法的回复公告。

  2022年1月29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想法显示,牧原股份需要对货币资金、存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预付属性款项和应对账款、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经营业绩情况、少数股东权益及损益、财务性投资等12个重点方面进行回复说明。

  据最新修订的预案披露,牧原股份此次非公布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低于1.24亿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49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亿元且不超过60亿元(含本数)。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大幅上升

  证监会提出的12条重点需要回复中,第一条便是牧原股份的货币资金问题。公告披露,近三年报告期各期末,牧原股份货币资金分别约为27.78亿元、109.33亿元、145.94亿元、99.5亿元。报告期各期末,牧原股份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呈大幅上升趋势,其中短期借款分别约为47.15亿元、42.56亿元、165.33亿元、187.93亿元,长期借款分别约为10.69亿元、11.17亿元、103.38亿元、145.09亿元。

  对此,证监会要求牧原股份说明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相似情况,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牧原股份回复称:“自2020年起有息负债规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与公司‘全自养、全链条、智能化’的经营模式以及饲料原料采购方式有所变化等因素相关,具有合理性。除合理的经营性往来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西藏锦绣商品交易所大宗肉类交易咨询师展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生猪养殖行业中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全自养模式,另一种是代养模式,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全自养重资产,投资规模大,但产品质量和成本简单控制,而代养则与之相反。”

  综合毛利率及生猪毛利率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在经营业绩情况方面,证监会关心到,报告期内,牧原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综合毛利率及生猪毛利率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且存在大量个人客户。

  对此,证监会要求牧原股份结合生猪价格、原材料等成本变动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申请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报告期内同个人客户的交易情况及销售花费构成情况。

  牧原股份回复称,根据公布披露的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生猪业务收入同比变动的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生猪业务收入基本一致;由于公司的种猪、仔猪来源均为自产,且公司的生猪养殖选择“全自养、全链条、智能化”养殖模式,公司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关于报告期内同个人客户的交易情况,牧原股份表示,由于猪经纪人的客观存在,公司与个人客户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与个人客户的交易模式与机构客户一致,定价公允合理,报告期内不存在现金收款及第三方账户付款结算的情况。

  关于销售花费构成情况,牧原股份指出,与销售花费的一般构成对比,公司销售花费中未包含销售过程中由公司承担的运送物流花费,主要原因是2020年之前公司生猪销售业务由客户提供运送生猪的车辆并承担运送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花费。

  此外,在投资者比较关怀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方面,牧原股份指出,目前公司全部在建项目的名称、工程类型、供应商及施工方、合同金额、设计规模、开工日期、完工进度、完工日期、实际投资金额、转固时点、出栏情况、减值迹象,以及建设周期、转固时间、折旧年限、残值率均具有合理性。固定资产的折旧相关核算、列报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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