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2-06 04:32:24
执行异议的处理是由法院在审查之后做出是否需要审理的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美国东部港口大罢工持续3天后暂歇:资方同意涨薪62%美东部港口大罢工持续3天后暂歇
2023江西国际汽车会展中心展览预告(江西汽车展会2020) 适合祝福人晚安的歌曲(适合祝福人晚安的歌曲大全) 2024年3月8日唐山潮汐最新动态 今日唐山潮汐时间表 2024年保定顺平县妇幼保健院免费两癌筛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