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3-20 04:50:53
离婚有权利改孩子的姓名,但需要双方都同意。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何建立公司网站网页北京网站建设公司浅谈如何建立网站的风格)
新店开张活动文案(新店开张活动文案怎么写)如今的实体线下店铺仅仅作为依靠的后盾现实宣传引流是不够的,还需
四川专升本志愿是考前还是考后填(四川专升本志愿是考前还是考后填报) 长安大学一已婚副院长被指通过婚恋网站骗色,校方:已处理其师德失范行为 涉倒卖“进京指标”(倒卖京牌违法么) 宝宝不吃饭是缺什么吗?宝宝不吃饭的原因有哪些?